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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最好的时光。 - [暖。]
2008-08-12
半夜上传的照片。执拗不过老爸定的时间。于是只有早上来写。我想我是个小收藏家。
小时候就喜欢收藏橡皮。大一点的时候转移到石子上。断断续续。存留下来的没有几颗。我不是喜新厌旧。只是在L。无法兑现给我拣到满满一箱的承诺后开始讨厌它。狠狠的讨厌它。至于这些标签。我忘了我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有了收集的念头。问朋友要的以及自己从衣服上扯下的。当年都一并装进了一个洋参胶囊的礼盒里。在每一次打扫房间时,看到它安静的躺在柜子底下,心会莫名的揪起来。我想。除了给主人提供回忆的线索外它毫无实际用处。好几次了,欲听妈妈的话把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处理掉。可是。在里面倾注了感情的每一件东西不是说割舍就能割舍的。留着以后大概会有用吧。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所以。我总是拥有那么多没有用的东西。
这些硬纸板你一定猜不到从哪而来。上面的字是我家亲爱的抱抱写的。她总是舍不得仍掉拿两块钱换来的抽取式纸巾用完后剩下的底板。她在上面写字。然后将它们一一送给我。通常是些歌词。偶尔也会夹杂着温暖的话语。给过我鼓励。陪我哭。陪我笑。伴我走过八个春秋一起经历成长的痛。是这样的朋友。是这样让澈铭记的朋友。虽然那时候的我们。的确矫情。
整理课桌时,惊鸿一瞥,川枫。你有这般魅力。
高二。经常和一位叫希的女孩结伴上学。由于我们两家住得近又因为距离学校的路程很短。导致我们交谈的时间不多更没有机会做更深入的了解。我们的关系基本上维持在一般的友好以及节假日互送卡片的程度上。乃至到了现在。我仍不知道她考上了哪所大学。也没再见过面。我只记得她很喜欢漫画喜欢川枫。一个比我安静比我高甚至有点不善言谈却会跟我争川枫比樱木帅的小屁孩。事实上川的确比樱木要帅,只是当时的我喜欢樱木较多而死不承认而已。
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从当初芝麻大的事情也能写上满满一页到现在省去很多细节只保留真切情感的流露。我知道。这其中的细微变化。早已足够说明我在渐渐地奔向成熟。在再次翻阅的时候,我惊奇的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我的每一个青春片段里都有一个相应的男孩住入,不管是友情爱情还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现在看来。在跳出自己的世界。客观的看来。我能够更加了解自己了。自己曾经为何那样做抑或当初怎么也不明白的事情在这里毫无保留地将真实呈现出来,渐变简单和透彻。掂着日记本,我可以重温过去任何一个日子的情感。任何一个小时之内的情感。以及任何一个分秒内的情感。以前。我从心底认为人一辈子只爱一个人才是真正的爱。当遭到背叛。不相信爱情。再到遇上一个喜欢的人。开始释放的时候。又分开。当真正可以爱的时候。又失去了。这些终于让我明白。从始至终只喜欢一个人是不现实的。爱也需要学习需要一个成长的过程。它是一种能力。而并非每个人生来就能拿捏的。从当初处在一起。如今却各自有各自的风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结局。只不过他(她)不是你生命当中最后一个而已。
说了这么一大堆。说无奈也好。难以接受也罢。这已经是事实了。是事实就该勇敢的去面对。然后还要笑着迎接未来迎接那个一不小心也许就成为你相伴一生的人。爱情总有结果。只是开在彼岸罢了。
然后是。最近一直陪丫丫玩。一号来的她十四号走。因为这个,以前常聚在一起的那一帮子都联系上了。那时的我们都还只是个十三十四岁的孩子。玩得最疯结果也最惨。丫丫移民去了杭州。我被迫转了学。大脸被父母送到诸暨。晶和周周留了级。当兵的就真的去当了兵。只有晓娥和CHEN留了下来。从此大家开始了自己全新的生活。也许我最最怀念的就是那段日子吧。虽然很不懂事出了诸多让老师们头疼的状况。打架(男生)。逃课。恋爱。。。但是那时候的确是年少轻狂什么都不懂。不爱学习。整天就知道通信交朋友出去玩。高举着友谊万岁的旗帜来交换荒废的学业。我懵懂的初恋也就在这个时候来临了。很早对吧。但是。对于那些只会埋头学习到了高中还没有经历过恋爱的人来说是无法体会我们的体会和明白我们的明白的。丫丫N年前说要把我们的故事记录下来编成一本小说,因为她到了杭州也觉得身边的人很冷漠根本就体会不到像我们当年那样的情谊。我们。曾很骄傲。很坦荡。简直就像《还珠格格》里唱的“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什么都不怕。也什么都拆不散我们的样子。
我好象有点无法继续。如果当年写这些回忆,我大概还能滔滔不绝字字落泪。可是。五年前写这样的文字,就已经不再动容了。而如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已经很少很少了。毕竟我们都是二十出头的人了。
我们还能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是件十分难得的事情。我甚至和我的初恋还有他现在的女友坐下来一并吃夜宵聊天也不觉得尴尬了。时间真的是很好的创伤药。它让我们学会宽容和祝福他人。也让我们感激曾经爱过的人和伤害过我们的人。因为。是他们让我们迅速长大让我们明白什么是爱。
谢谢所有出现在我成长过程里的你们:)
现在该说说澈了。
我在这个BLOG里取名为澈。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涵义。只是因为我喜欢这个字,觉得它很美好。不禁。就用在了自己身上。
然后。是发现了这几张打印稿上的照片。有点久了。甚是欢喜。
彼时。我也曾年轻过。
二十岁后。人开始慢慢定型——完全是一个自己的你。好坏都是自己给的了。
敬此纪念。那段可爱的日子。
我会很想你们。














